2012年9月29日 星期六

《台灣歌謠-我聽、我寫、我唱》自序


  每一個人對一首歌的認知,是先「聽」而得到感覺,畢竟耳朵是不設防的,尤其是聲光電化發達的現在。
  聽了一首歌,而後「去蕪存菁」留下「好歌」自唱,甚而大家一齊傳唱、合唱。
  歌由「我聽」進而「我唱」,已表現出一首歌的價值,不管是「民謠」、「藝術歌曲」、「流行歌曲」你唱我和的存在事實,已凸顯出意義和價值。
  三十幾年來,我即和當年在世的歌曲界作家來往,而且有深厚的感情,他們都不以我「年少」,對我有所「設防」,老實說,那個年代我們處在參與禁忌的日子,白色恐怖餘緒猶存,很榮幸的是他們都將我視為「忘年交」。

  呂泉生還未出國前,我幾乎經常去榮星合唱團找他;每次看見孤獨的李臨秋坐在西寧北路巷口「風頭壁」的「古椅頭」上發楞,我就約他去喝酒解悶;三不五時和王詩琅、廖漢臣書信往來,甚而透過鍾肇政介紹認識了旅美的蔡德音夫婦,其他如周添旺、陳達儒、陳秋霖也都訪談過。
  我做了當年這些無人想做、願做、能做的事。乃因當局創導「愛國歌曲」、「淨化歌聲」的聲浪下,掩蓋了這些「方言歌曲」,同時學界也一樣將之一律視為不夠水準的靡靡之音,一再筆伐口誅。
  校園歌曲興起後,林二、簡上仁等人,企圖將三○年代的一些「好歌」與之接軌、推廣,但是成效有限,有幸的是,電視成為主流娛樂市場的年代,和日後卡拉 OK 的興起,鳳飛飛、陳小雲、江蕙、劉福助等人「翻唱」這些老歌,才讓人們得以憶起「存在的價值」;更重要的是又催生了不少新歌問世。
  「一首歌除了聽、唱,還必得讀」是我一貫的主張,早年,我向學界發聲,建議應將三○年代的流行歌曲,視為三○年代台灣新文學的一部分,有人嗤之以鼻,甚而用文章批評我「歌謠」的定義都不清楚。我謹以「走出流行,進入歷史」八個字來回覆所謂專家學者對三○年代流行歌曲的責難,因為歌詞可與「台語新詩」等量齊觀。
  從小聽歌,長大唱歌,老了寫歌,「我聽、我唱、我寫」台灣歌謠,不敢言有所成果,但是書寫的文字,已累積了不少的份量,而今承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好意,允以出書,甚為感謝;也多謝諸多朋友的關心,他們知道我在撰述台灣歌謠中所受的委屈;我未能將〈台灣歌謠傳〉──〈台灣歌謠思想起──民謠篇〉、〈台灣歌謠望春風──日據篇〉、〈台灣歌謠補破網──戰後篇〉三書完稿,以及一直未有完整版的〈民族歌謠傳薪人──呂泉生傳〉付梓,引為憾事,所有苦衷,只好付之一嘆!
  我聽、我唱、我寫台灣歌謠,期望大家一起來「讀」。
  我聽台灣歌謠,欣賞濃郁鄉土味;
  我唱台灣歌謠,喜歡純實鄉土情;
  我寫台灣歌謠,傳承庶民鄉土史。
  最大的期盼是母語得以代代相傳。
  大家一起「讀」台灣歌謠,必將聽得有味,唱得有情。
  「序細」年輕晚輩 ),「失語症」與「失憶症」最好的藥方是透過台灣歌謠,可以知道母語的價值,認知台灣歷史的意義;時代的「疑難雜症」必能不藥而癒。
  我因歌有詩意,詞蘊畫境入迷,進而探討歌曲歷史背景,以歌說史,以史論歌,集字成書,相信台灣歌謠必然歌樂留韻,生生不息!


 2011  10  17 
于莊協發港町文史講亭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